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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通上网记录留存60天遭网民及律师质疑

(2012-09-20 21:08:25)

PCHome网讯:对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关于“用户宽带上网记录至少留存60天”的要求,网民怀疑自己的隐私会泄露,更有律师质疑网通此项新规涉嫌“合同违约”。

据悉,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朱立军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网通在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中已采取的措施之一是“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取证,落实宽带用户上网60日留存制度”。此消息一出就有网民提出了疑问,究竟这“上网60日留存制”留下的都是什么记录呢,会不会泄露了个人隐私呢?更有媒体报道称已有律师对此项新规也提出了多条质疑。

据pchome记者了解,在北京网通的网站上提供了ADSL自服务系统,其中可以查询包括上网起始时间、结束时间、本次时长、流入流量、流出流量、本次流量等在内的ADSL宽带消费信息。不知“上网60日留存制”所保留的是不是这些消费信息呢?就此问题pchome记者致电北京网通10060客户服务中心,然而,2587号客服人员并未给出明确的答复,她只是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做了记录,并承诺会在24小时内回复。截止到记者发稿还没有接到北京网通10060客户服务中心的解答。另据了解,对于北京网通所提供的消费信息,目前是提供前三个月和查询日当月的消费信息。如果只是这些消费信息保留60天网民还并不担心,网民最怕的是网通是否会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完全监视并保存网民的全部访问浏览信息。如果真是这样,将有可能会泄露网民的个人隐私。

另据《新民晚报》报道,上海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斯伟江律师亦提出了四点质疑:第一,“60天留存制”可能增加了用户的负担;其次,涉嫌侵犯用户隐私;第三,如果“60天存留制”没有写进合同中,网通无权做此要求;第四,即便有这项规定也是不平等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据PChome记者在北京网通网站上查询发现,在该网站上公布的《ADSL接入业务服务协议》中并未提及保留上网记录的问题。这一点也恰好印证了律师的一条质疑。

对于“上网60日留存制”留下的都是什么记录这一问题,待北京网通10060客户服务中心给出明确回复后,PChome记者还将进行后续报道,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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